遵交发〔2023〕23号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遵义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天堂ag

发布时间: 2023-04-23 16:16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23年遵义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方案》已于2023年我9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遵义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方案

2023年4月23


2023年遵义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建设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加快推动遵义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

1.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学法用法始终。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部门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全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2.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带头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学法述法考法制度和绩效考核,按要求公布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配合交通运输厅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议、调研等工作。(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3.持续加强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按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动态清理工作落实好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工作的要求,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4.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建立典型案例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协助司法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提高全行业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牵头单位: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5.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智囊、助手作用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二、完善综合交通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6.扎实做好法规法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入库工作。一是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准确清理本部门制定的所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归集、审核、入库工作;二是启动《遵义市巡游出租车服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开展行业调研。三是配合省厅开展《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自用船管理办法》、《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修订立法工作。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运输科;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建管科、工程科、航务科、安监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完善建立多部门联合治超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公路治超工作,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着力打击“百吨五”恶性超限行为,落实“一超四罚”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二是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化平台建设,初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监管处罚程序化、规范化,强力推动我市治超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建管科、工程科、运输科、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持续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

8.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基础建设。一是续抓好市、县二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年均培训学时不低于60学时,组织开展全体执法人员线上线下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二是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项清单,适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后实施;三是持续整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监督不够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案卷评查指导力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建管科、工程科、运输科、航务科、安监科、科信科)

9.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一是突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水路运输“三客一砂”及管养公路、桥梁、隧道运行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辖区内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 监管”充分遵义市交通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遵义市水上交通安全远程信息化监管平台、遵义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平台、贵州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等信息化管理数据,提高对运输企业、车(船)等执法效能的数据化、精准化、科学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任单位:局建管科、工程科、运输科、航务科、安全科)

四、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0.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按照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要求,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好2023年权责清单调整、编制工作,及时完善网上办事指南;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各项改革措施,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督促指导各县道路运输;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工作,确保办结率达到100%,办理成功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涉个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1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一站式”服务功能,配合做好“2 2”政务服务模式,实现“进一个门、取一次号、到一个窗、办所有事”。聚焦高频服务事项高效办理,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市政务中心交通窗口;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12.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行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努力构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建管科、工程科、运输科、航务科、安全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13.深化信用交通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力度;二是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以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为重点,推动实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加大联合奖惩力度,建设人民满意诚信交通。牵头单位:局建管科,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五、依法行政决策,营造法治交通

14.推进依法决策监督。规范决策流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完善遵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确保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如:对有争议的客运班线(定制班线)发展、出租车运力新增、重大项目实施以及涉及安全、行业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应先作出风险评估。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15.强化交通运输普法工作。认真领会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八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持续深化法律进交通,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行业经营主体依法经营等方面的普法宣传。以车站、码头、公交车、出租车广告牌、led显视屏等为主阵地,通门户网站、微信号等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形式和手段,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影响力和覆盖面。(牵头单位:信息宣传科、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附件:遵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领导干部普法清单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领导干部普法清单

序号

类型

普法内容

工作要求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1.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2.《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3、《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职工会学习内容。

2

重点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1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8.《党政主要负责人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1.参加上级或本级组织的培训任务。
2.参加不定期的学习、培训等。
3.利用“学习强国”、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学习平台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3

重要普法时间节点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5月路政宣传月、5月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

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开展,12月31日前完成

4

本单位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活动

1.制定遵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部门建设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普及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结合路政宣传月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工地等活动;
4.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5.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贯活动;
6.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旁听活动;
7.组织开展全体执法人员线上线下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
8.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按计划进行,12月31日前完成

备注: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法普法活动。


网站地图